1、《孔乙己》中的“我”僅是咸亨酒店的一個小伙計,小說以第一人稱敘事,其作用既在于集中筆墨以一個場景——“咸亨酒店”、一雙眼睛來寫孔乙己潦倒悲慘的一生,同時也是為了使故事更為真切動人。
2、“我”也是眾多“觀眾”中的一員,雖年紀小小,但已喪失了應(yīng)有的良知,對孔乙己不僅毫無憐憫同情之心,反而常常取笑他。“我”之所以在單調(diào)無聊的小伙計生涯中,還清晰記得孔乙己到店里的情形,在某種意義上說,正是表現(xiàn)了對不幸的興趣和對痛苦的敏感。“我”正顯示了人性中殘忍的一面。年紀幼小、受害甚深,不僅令人體察到作者設(shè)置這一形象時內(nèi)心所蘊含的憂憤深廣與用心良苦,更令人情不自禁地記起“狂人日記”結(jié)尾的吶喊:“救救孩子!”